(仅供学习参考,切勿通篇使用)
国企团队员积分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队的十九大精神,创新团队员管理模式,调动广大团队员立足岗位比贡献、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团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探索团队员管理长效机制。根据*和团队内有关规定,结合单位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实行团队员积分管理,建立个人积分档案,作为团队员履职履责、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。
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团队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团队员(含流动团队员)。
第四条 对于公司借调、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团队组织生活的团队员,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
第五条 团队群工作部负责团队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,对单位全体团队员积分进行考核、统计、分析,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,管理团队员积分系统。
第六条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团队员违反团队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。
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团队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。
第八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。
第九条 各团队支部、团队小组负责管辖团队员的积分上报、公示。
第三章 日常管理
第十条 团队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,进行月度考评,基准分100分,次年重新统计。团队员积分包括扣分、加分各五类。
第十一条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、重复扣分、加重扣分、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。
(一)标准扣分。从团队的纪律、团队员义务、岗位建功、组织生活、z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(详见附件1)。
(二)重复扣分。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,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%扣除。
(三)加重扣分。有团队内及行政职务的团队员违反扣分标准,上浮10%扣除。
(四)连带扣分。团队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,团队支部书记(团队小组长)负连带责任,连带扣除10%。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,根据“一岗双责”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,连带扣除20%,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,连带扣除10%。
(五)其他扣分。团队员违反公司、单位相关规定,扣分大于5分时,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。
第十二条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、岗位建功、获得荣誉、新闻宣传等(详见附表2)。
(一) 合理化建议加分。合理化建议、团队员创新管理等亮点,被采纳使用的。
(二) 岗位建功加分。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员。
(三) 获得荣誉加分。获得单位团队委、两级公司团队组织、地方团队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团队员、集体。
(四) 新闻宣传加分。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、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。
加、减分实行审批制,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团队员积分审批表(附件3)报团队群工作部,报表必须由履行“一岗双责”的领导审批,并报备联系团队支部领导。3分(含)以内的由团队委书记审批,大于3分的情况经团队委会议定。
第四章 结果应用
第十三条 低于基准分时,分别予以书面检查、提醒谈话、诫勉谈话、培训教育、预备团队员延长转正期处置。
第十四条 低于100分的团队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、月度团队建设考核奖金分配活动。
第十五条 积分低于98分(不含)时,增加手写检查,并利用主题团队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,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。
第十六条 积分低于96分(不含)时,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团队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。
第十七条 积分低于94分(不含)时,增加“一岗双责”领导、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团队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,学习教育培训1天。
第十八条 积分低于92分(不含)时,增加团队委书记与扣分团队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,学习教育培训2天。
第十九条 积分低于90分(含)时,增加团队委与扣分团队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 ;学习教育培训3天;预备团队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。
第二十条 团队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,优先推荐评为先进、安排外出培训,月度先进奖励200元/人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团队群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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